当前位置:经典语句网 > 微信网名 > 正文
已解决

精选网名申请商标94个简单

来自未知 时间:2023-05-26 阅读次数:

网名申请商标

1、  第三条 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项规定的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等“相同或者近似”,是指商标标志整体上与国家名称等相同或者近似。(网名申请商标)。

2、国内商标注册所需资料:

3、比如格力、华为等等。(网名申请商标)。

4、  商标申请人与在先使用人之间具有亲属关系;

5、富亨、四海、茗香阁、康豪铂臣

6、方法/步骤:

7、商标可以理解为商业的标识,因此要仔细琢磨,最好与自己服务地点、经营内容相结合去思考,建议找朋友或者同行业前辈、员工一同思考,然后再去商标局官网进行近似查询及可行性分析。

8、  商标权人有真实使用商标的意图,并且有实际使用的必要准备,但因其他客观原因尚未实际使用注册商标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其有正当理由。

9、  引证商标所有人或者利害关系人依据该引证商标提出异议,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商标局予以支持,被异议商标申请人申请复审的;

10、比如新华门、中南海、天安门等等,类似的名字用作自媒体账号昵称,平台会审核,所以这个不用担心。

11、江秋莲申请的“江歌妈”经查询正在注册申请中,不知道此番江秋莲是否能够申请成功!如果江秋莲第一次申请是因为第二个原因被驳回,那么,这一次可能她提出的申请,还有可能会被驳回!

12、龙翔、览艾、亚维宝、祥智方诚

13、3D剪纸 / 著作权 / 非遗 / 设计转型 / 试睡 /

14、  引证商标所有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在申请商标获准注册后依据该引证商标申请宣告其无效的。

15、2017年1月10日

16、  这条《规定》的实施,能否终结山寨商标大行其道的现象?外界拭目以待。

17、  在为建立代理或者代表关系的磋商阶段,前款规定的代理人或者代表人将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的商标申请注册的,人民法院适用商标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进行审理。

18、  在商标驳回复审程序中,商标评审委员会以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不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的相同或者近似商标为由准予申请商标初步审定公告后,以下情形不视为“以相同的事实和理由”再次提出评审申请:

19、  根据商标法的立法本意,厘清法律条文之间的界限,准确适用法律

20、伴随着人们品牌保护意识的提高,申请注册商标的人越来越多,所以重名的、近似的商标很多,一经查询,很多商标都是他人注册在先,导致很多公司名字以及商号都已经注册不了了,这是现在公司无法避免的问题。

21、  商标申请人与在先使用人曾就达成合同、业务往来关系进行过磋商,但未达成合同、业务往来关系。

22、此外,申请商标注册所用外文要没有姓氏的含义。因为一些国家的商标法规定,用姓氏名称作为商标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如本人死去不久,则要征得其法定代表机构或代理人的同意。我国有些商标所附英文恰巧就是外国人的姓氏名称或有姓氏的含义。如“紫罗兰”商标的英文“Violet”,“前进”商标的英文“Forward”,“钻石”商标的英文“Diamond”,“天鹅”商标的英文“Swan”分别与英国人的威奥莱特、福沃特、戴蒙德和斯伍森的姓氏音相同或相近,这样的商标在国外注册时都遇到了困难,有的根本不能注册。

23、商标具有独占性。使用商标的目的是为了区别与他人的商品来源或服务项目,便于消费者识别。所以,注册商标所有人对其商标具有专用权、独占权,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他人不得擅自使用。否则,即构成侵犯注册商称所有人的商标权,违犯中国商标法律规定。

24、  将政治、经济、文化、宗教、民族等领域公众人物姓名等申请注册为商标,属于前款所指的“其他不良影响”。

25、青溪、沁香、众美通、辉智美程

26、微创意 / 死飞 / 唐家三少 / 咖啡 / 吕敬人

27、  第八条 诉争商标为外文标志时,人民法院应当根据中国境内相关公众的通常认识,对该外文商标是否具有显著特征进行审查判断。标志中外文的固有含义可能影响其在指定使用商品上的显著特征,但相关公众对该固有含义的认知程度较低,能够以该标志识别商品来源的,可以认定其具有显著特征。

28、虽然自媒体大多会注册在41类(文化教育培训)下,不涉及实物商品。

29、经过形式审查,申请手续齐备并按照规定填写申请书件的,商标局发给受理通知书。

30、  其他违反法定程序的情形。

31、  《规定》第十二条明确,当事人依据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二款主张诉争商标构成对其未注册的驰名商标的复制、摹仿或者翻译而不应予以注册或者应予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综合考量如下因素以及因素之间的相互影响,认定是否容易导致混淆:商标标志的近似程度;商品的类似程度;请求保护商标的显著性和知名程度;相关公众的注意程度;其他相关因素。

32、以个人名称申请注册的,需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和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上需加盖公章;

33、最近一段前段时间吵得比较厉害的就是哔哩哗啦网站里的up主敬汉卿,这件事从8月2号他收到一封通知函开始,是一家什么公司通知他,他的名字已经被注册商标,不能在用于出现在网络平台,这样敬汉卿大吃一惊,自己用了22年的名字什么时候不能有使用权了,接下来他拿了很多的证据进行对自己维权。

34、“国际”两字彰显企业的野心,以及凸显出受众消费群体,代表着国际市场,将其作为商标名字,象征企业广阔的市场发展以及未来展象,相当霸气,搭配“鼎盛”二字,让商标更有气势,带有企业兴旺发达,蒸蒸日上的吉祥寓意,是一个霸气顺口商标名字。

35、但法律不溯及既往,以前已经注册的个人姓名商标可以继续使用。比如张亮麻辣烫,如果在2018年以后申请“张亮”这个商标,那就基本不可能了,因为有若干位先烈的名字叫张亮。但由于这件商标申请和使用均早于英烈法实施之前,所以还可以继续看到这个品牌。

36、无异议或者经裁定异议不成立的,由中国商标局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在《商标公告》上予以公告;经裁定异议成立的,不予核准注册。扩展资料商标是具有显著性的标志,既区别于具有叙述性、公知公用性质的标志,又区别于他人商品或服务的标志,从而便于消费者识别。

37、  第十一条 商标标志只是或者主要是描述、说明所使用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产地等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属于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项规定的情形。商标标志或者其构成要素暗示商品的特点,但不影响其识别商品来源功能的,不属于该项所规定的情形。

38、对经审查后初步审定的商标,由中国商标局在《商标公告》上公告。

39、  在先使用人举证证明其在先商标有一定的持续使用时间、区域、销售量或者广告宣传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有一定影响。

40、  第二十一条 当事人主张的字号具有一定的市场知名度,他人未经许可申请注册与该字号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相关公众对商品来源产生混淆,当事人以此主张构成在先权益的,人民法院予以支持。

41、  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依据在原行政行为之后新发现的证据,或者在原行政程序中因客观原因无法取得或在规定的期限内不能提供的证据,或者新的法律依据提出的评审申请,不属于以“相同的事实和理由”再次提出评审申请。

42、“众”字由三个人字所组合而成,可突出人多力量大的意思,即代表招财之义,也象征着团结,而“泰”吉祥、霸气用字,意指安泰。“汇”代表汇集,与“众泰”所搭配一起,作为商标名字,延伸其含义意指财源滚滚、繁荣昌盛之义。此外,在其发音上平仄搭配,响亮大气、好听又顺口。

43、但是在生产的内容中,难免会出现错误,或者将来考虑带货,可能会卖马桶、厕纸、洁厕剂等等商品,容易让大众产生负面联想。

44、江歌妈妈曾申请过商标被驳回,此番她在二审判决没有出炉的情况下,又一次的提起了商标申请,并且此次是以“江歌妈”申请商标,引起了轩然大波!大部分网友不是非常理解为何江歌妈妈质疑要注册商标,而且非要以江歌来注册商标,这真的看起来像是在消耗亡女,让人颇为愤慨!

45、  又比如,《授权确权规定》第五条和第二十四条分别对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项的“其他不良影响”和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其他不正当手段”做出了规定,明确其分别适用于“对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的消极负面影响”和“以欺骗手段以外的其他方式扰乱商标注册秩序、损害公共利益、不正当占用公共资源和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情形,对于仅仅损害了特定民事权益的,不属于该两条涵盖的范围。在我们后附的“海棠湾”案件中,最高人民法院认为,该案中争议商标的申请人在多个类别上注册“海棠湾”商标,以及没有合理理由大量注册囤积其他与海南省著名景点有关的商标的行为,并无真实使用意图,不具备注册商标应有的正当性,不正当占用公共资源、扰乱商标注册秩序,属于2001年修订的商标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所指的“其他不正当手段”。

46、商标局认为商标注册申请内容可以修正的,发给审查意见书。申请人在限期内予以答复的,商标局继续审查。

47、  《授权确权规定》是最高人民法院总结审判实践经验、完善商标授权确权法律适用标准的重要举措,该司法解释的颁布,有利于进一步形成良好的商标申请和注册秩序,倡导诚实信用、正当竞争的理念,有利于充分发挥商标和品牌在创新趋动,提高国际竞争能力,促进经济发展的积极作用。

48、  当事人以其笔名、艺名、译名等特定名称主张姓名权,该特定名称具有一定的知名度,与该自然人建立了稳定的对应关系,相关公众以其指代该自然人的,人民法院予以支持。

49、  “麦肯基”是啥?麦当劳和肯德基终于“联姻”了?近年来,不少像“麦肯基”这样的山寨商标让人哭笑不得,那么,怎样的山寨商标不应予以注册或者应予无效?

50、在人名与商标的冲突中,还有一种情况就是用他人的姓名作为自己的商标使用和注册。这一般要获得他人的同意和授权,不然的话就可能构成侵权。姓名权是普通人的法定权利,就算是默默无闻的普通人,也享有姓名权,而且不仅对身份证上的法定名字享有姓名权,对笔名、艺名、网名、外号等各种名字,只要能一一对应到具体的自然人,都享有姓名权。

5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52、素茗、银奥、世亿金、一品香茶

53、  如果该地理标志已经注册为集体商标或者证明商标,集体商标或者证明商标的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选择依据该条或者另行依据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三十条等主张权利。

54、③注册商标不能用地理名称,注册商标所用外文要没有姓氏的含义。

55、发布会现场

56、虽然注册商标或能侵犯他人的在先姓名权,但姓名的使用并不会侵犯他人的商标权。也就是一个文字组合,不管是不是他人的商标,你都可以使用为自己的姓名。虽然现在知名人物的姓名本身就是响当当的“品牌”,但这个“品牌”并不必然是商标,只要相关公众依然识别为姓名,就不存在侵犯商标权的可能。

57、尼真、天锋、邦太翔、舞茶弄墨

58、资料图:乔丹。

59、  指定使用的商品情况;

60、  在先使用人主张商标申请人在与其不相类似的商品上申请注册其在先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61、一泉、麦丰、茗叶道、烁星凯仕

62、也就是说,每个人的姓名永远可以变成为自己代言的“品牌”,但却不一定能注册为商标。H

63、“胖王永”商标驳回复审中,行政机关认为,商标申请人王金舵,其父亲姓名为王永,且“胖王永”经多年使用已在当地具有一定知名度,于2016年被评为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申请商标用在指定商品上不会联想到烈士姓名,更何况申请商标中还包含“胖”字,申请人非恶意将英雄烈士王永的姓名用于商标。

64、商标作为区别商品来源和服务对象的特定标记,能否给商品的消费者或服务对象留下深刻的印象,不仅取决于产品的质量好坏与服务过程的优劣,同时也对商标名称是否具有鲜明、醒目、易读易记有寓意等个性特征,具有很高的要求。

65、①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颜色等应避免有不好的含义;

66、源久、缘美、雅格佳、威花飞尚

67、也不要将这些标志变形后使用,风险很大,除非你能变成一个全新的图形,让人看不出来。

68、和我国国家名称相同或近似的。

69、回应

70、具有特殊意义的数字不要用。

71、  约定俗成的通用名称一般以全国范围内相关公众的通常认识为判断标准。对于由于历史传统、风土人情、地理环境等原因形成的相关市场固定的商品,在该相关市场内通用的称谓,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通用名称。

72、有时商标申请人不是用自己名字,是用一个自然界存在的事物或者假想的事物来申请商标,但不巧这个名称也是某英烈的名字,依然落入了英烈法规制的范围。比如“黄太阳”。“蓝月亮”是一个知名的洗护用品品牌,某公司就想用“黄太阳”做品牌,可是“黄太阳”却是烈士名字,这位红军战士于1932年在福建省作战牺牲。于是“蓝月亮”依然灿烂于品牌榜,“黄太阳”却无缘于品牌界。

73、  第十四条 当事人主张诉争商标构成对其已注册的驰名商标的复制、摹仿或者翻译而不应予以注册或者应予无效,商标评审委员会依据商标法第三十条规定裁决支持其主张的,如果诉争商标注册未满五年,人民法院在当事人陈述意见之后,可以按照商标法第三十条规定进行审理;如果诉争商标注册已满五年,应当适用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三款进行审理。

74、  在目前的法律框架下,商标授权确权案件是作为行政案件审理的,但是由于此类纠纷,特别是商标不予注册复审和商标无效纠纷,更多是当事人之间就商标能否授权或者是否应当无效而产生的争议,商标评审委员会居中裁决,其性质更类似于准司法裁决而非行使行政职权,因此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有其不同于一般行政案件的特点。《授权确权规定》第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商标授权确权行政行为进行审查的范围,一般应根据原告的诉讼请求及理由确定。原告诉讼中未提出主张,但商标评审委员会相关认定存在明显不当的,人民法院在各方当事人陈述意见后,可以对相关事由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判。这既表明了此类案件的特点,也体现了充分发挥司法主导作用,减轻当事人诉累,强化人民法院实质性解决纠纷,避免程序空转和循环诉讼的总体思路。

75、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已于2016年12月12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03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3月1日起施行。

76、  遗漏当事人提出的评审理由,对当事人权利产生实际影响的;

77、康源、财美、凯雷福、千茶百汇

78、  又如,商标法第三十二条关于保护在先权利和禁止抢注他人在先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的规定,是体现诚实信用原则、遏制恶意抢注的重要法律依据。《授权确权规定》从第十八条到第二十二条均是对商标法第三十二条所规定的在先权利在具体适用中的问题的规定。第十八条总体表明在先权利是一个开放性的规定,既包括法律有明确规定的在先权利,也包括其他应予保护的合法权益。然后分别对在先著作权、姓名权、字号权益等以及角色形象等的保护进行了规定。比如涉及姓名权的问题,姓名权是《民法通则》明确规定的一项权利,商标领域主要涉及的是未经许可将他人姓名申请注册为商标并进行使用的行为,《授权确权规定》第二十条第一款从“相关公众认为商标标志指代了该自然人,容易认为标记有该商标的商品系经过该自然人许可或者与该自然人存在特定联系”的角度,认定了对姓名权的损害。对于实践中出现的并非以自然人的户籍姓名,而是以笔名、艺名、译名等特定名称来主张姓名权的,该条第二款规定,“如果该特定名称具有一定的知名度,与该自然人建立了稳定的对应关系,相关公众以其指代该自然人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并依照第一款规定判断诉争商标的申请是否对其构成损害。我院最近审结的“乔丹”案件所明确的相关标准,既是对法律规定的准确适用,也是对相关问题的进一步准确阐明。

79、  第一款所称标志经过长期或者广泛使用,相关公众能够通过该标志识别商品来源的,可以认定该标志具有显著特征。

80、但为了把风险降到最低,最好还是不要用这些名字。

81、  商标申请人的主观意图以及实际混淆的证据可以作为判断混淆可能性的参考因素。

82、商标注册申请所需资料:商标图样,注册商标所要使用的商品或服务范围,合作社营业执照复印件。

83、以企业名称申请注册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需在营业执照复印件上加盖公章;

84、  第一条 本规定所称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是指相对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因不服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商标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的商标驳回复审、商标不予注册复审、商标撤销复审、商标无效宣告及无效宣告复审等行政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案件。

85、  第三十一条 本规定自2017年3月1日起施行。人民法院依据2001年修正的商标法审理的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可参照适用本规定。

86、  商标授权确权案件涉及到商标法多个条文,明确各条文的含义,厘清条文之间的界限,对于准确适用法律意义重大。例如《授权确权规定》第三条规定,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项规定的“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等相同或者近似”,是指商标标志整体上与国家名称等相同或者近似。对于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等,但整体上并不相同或者不相近似的标志,如果该标志作为商标注册可能导致损害国家尊严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属于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项规定的情形。对于该两项条文的适用进行了区分。在我们后附的“中国劲酒”案中,最高人民法院认为,诉争的商标标志虽然包含了我国国家名称,但可以清晰识别为“中国”、“劲”和“酒”三个部分,整体上与我国国家名称并不近似,所以不属于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项所指情形。但是,国家名称是国家的象征,随意将其作为商标的组成要素进行商业使用,可能损害国家尊严,属于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项所指的“具有其他不良影响”的情形。

87、  引证商标的显著性和知名程度;

88、人名商标注册遇到的第一个障碍就是烈士的名字。2018年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以下简称英烈法)后,商标注册审查时,遇到像名字的标志就会先去英烈网查查是不是有英烈也叫这个名字。因为英烈法规定:“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将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用于或者变相用于商标、商业广告,损害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既然是任何组织和个人,当然也包括叫这个名字的商标注册申请人本人。

89、人名除了可能会和烈士重名之外,也可能和各行各业的名人重名。大多情况下,这些名字也不会获得商标注册。比如有个叫刘德华的人,就申请了一件“刘德华”商标,和电影明星刘德华同名。这件商标的注册最终被宣告无效。理由是“刘德华”文字已经与艺人刘德华建立了高度密切的联系,故争议商标注册、使用在化妆品等商品上,不仅可能不正当借用艺人刘德华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从而使其合法权益受损,还难免引起广大消费者对相关商品与艺人刘德华之间关系的猜测和联想,进而产生误认和误购。事实上,在目前的审查实践中,审查员会对人名商标进行网络搜索,如果涉及到名人,就会十分谨慎授权。

90、比如各个网红、专家、作家。

91、王麻子品牌就遇到了这个问题。因为“王麻子”也是烈士的名字,他们在申请新的“王麻子”商标时,商标局在初步审查中就以烈士名字为由驳回了申请。但是在驳回复审程序中,给予了注册。行政机关认为,该案考虑到“王麻子”创始于1651年,2008年“王麻子刀剪锻造技艺”被国务院认定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又在2010年被商务部认定为“中华老字号”。2020年申请人获得北京栎昌王麻子工贸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受让取得北京栎昌王麻子工贸有限公司名下的“王麻子”系列商标。申请人为“王麻子”商标的正当传承人,申请人具有使用“王麻子”标识的合理理由,申请商标不会与烈士姓名产生联想,未违反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项的规定。

92、提供商标文字或图样,需要保护颜色的,还需要提供彩色图样;

93、  第十六条 以下情形可以认定为商标法第十五条第二款中规定的“其他关系”:

版权申明

本文"精选网名申请商标94个简单":/wangming/5003.html 内容来自互联网,请自行判断内容的正确性。若本站收录的信息无意侵犯了贵司版权,请给我们来信,我们会及时处理和回复